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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企业“十佳基层管理者”和“优秀基层管理者”申报即将截止!基层管理者指全省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包括中央在川企业)的车间主任(分厂厂长)、队长、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科研机构的室主任、分公司经理(非法人代表)等。采用限额申报办法。中小企业限报2人,大型企业限报5人以内,并由市州企联及省级行业协会推荐。 1、 担任基层管理职务三年以上,不同岗位可连续计算。 2、 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在群众中有威信,在企业里有代表性。 3、 注重企业管理和班组建设,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不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4、 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制度健全、执行有力、业绩突出。 5、 完成企业考核的产量、质量、成本、安全等技术经济指标,在本企业名列前茅。 6、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 “十佳基层管理者”应在三年内在所负责的工作中荣获省级以上先进荣誉或荣获过“优秀基层管理者”称号。 1、 各市州企联(企协)、省级行业协会及大型集团企业负责推荐、考察、初评工作,副会长与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2、 申报者需填写经过所在企业及推荐单位批准同意的《四川省优秀基层管理者申报表》(见附件)一式贰份、二寸免冠蓝底近照2张、候选人突出的工作业绩材料(突出管理特点、创新工作),于5月2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我会。 (成都企业联合会项目部) 上一篇成都企业联合会月度资讯(2023-4)下一篇感恩-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