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及优秀论(著)文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快企业提质增效,在成都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和成都企业联合会的指导下,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优秀论(著)文的申报与审定工作。
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及优秀论(著)文的评选已开展了14年,对推动我市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0年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优秀论(著)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地处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使用在1年以上。
二、成果申报内容:
(一)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
(三)两化融合与智能制造
(四)商业模式创新
(五)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
(六)品牌培育
(七)互联网+在品牌建设和营销模式的应用与管理
(八)企业文化建设
(九)发展现代服务业
(十)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十一)“双创”平台建设与新业态培育
(十二)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管理
(十三)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
(十四)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
(十五)产业集群与特色区域建设
(十六)社会责任管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七)班组建设
(十八)人才开发与新生代员工管理及激励机制
三、成果申报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技术,创造的优于过去的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应用国内已有的成果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在企业中应用的成功经验。
(二)实践性:经过一定时间(1年及以上)的实践应用,符合企业发展中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效益性:通过成果的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的运行效率。
四、论(著)文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条件
1、论(著)文要密切结合本企业的管理实践和当前企业面临的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推动企业改革和提升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有创新思维,有独到的见解。
3、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理通顺。
(二)申报范围
1、在国内外刊物(包括内部刊物)上发表过的论(著)文或调研报告;
2、虽未发表,但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际指导意义的论(著)文;
3、正式出版的企业管理类专著。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企业采取自愿的原则,可向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
(二)各行业协会、各区(市)县经科信局、工业区管委会、各(区)市县分会及工商联可推荐企业参与创新成果的申报工作。
(三)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委托成都企业联合会(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成都企业联合会网站上公示。
(四)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对评审出的成果进行发布和推广。
五、申报要求:
请申报的企业及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材料包括:
1、《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见附件1)
2、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
3、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见附件3)
4、附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②企业图片资料3-4张(包括生产现场、厂貌、主要设备、重要活动场景);③其它与成果相关资料。
5、成都市企业管理优秀论(著)文申报表(见附件5)
六、评审奖励:
(一)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设一、二、三等奖。并授予证书和奖牌。
(二)成都市企业管理优秀论(著)文设一、二、三等奖,并授予
证书。
(三)凡成果获奖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委改革函(2003)6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6号令)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1号令),结合本区(市)县,各部门和企业制定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人给予适当奖励。
七、评审费用
1、 成果每项收费1000元。 2、 论文每篇收费300元。
转账信息:单位名称:成都企业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行青龙支行
账 号:44022100090089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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