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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万元奖补!成都市2025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资金申报工作启动了时间:2025-11-19 为加快调整优化全市产业结构,有效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要求,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启动了2025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资金申报工作。
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或生产线(附属设施)评估价值(评估报告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列入2025年省、市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且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市场主体。 (二)在2025年10月31日前拆除或废毁,并在11月30日前通过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现场验收合格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或生产线(附属设施)。 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验收意见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清单; (五)落后产能设备拆前、拆中、拆后照片; (六)企业停产以及主体设备拆除申请; (七)淘汰落后产能拆除监管证明单(附件3);拆除落后产能设备卖废监管证明单(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企业落后产能设备或生产线(附属设施)评估报告原件(须含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全国统一编码二维码,正文须含评估价值计算依据); (九)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5)。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2025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县初审。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推荐上报文件中对“申报的项目真实性、项目申报材料齐全性”等予以承诺,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同时报送成都市2025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6)及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 (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组织对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 联系方式 张老师,(028)61881602 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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